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为保证201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北京科技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14】14号)的要求,结合我单位具体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1.领导小组
组长:王西涛
成员:徐科、孙彦辉
秘书:谢晓彤
组长负责接收免试直攻博研究生录取的全过程,小组成员负责确定并上报进入复试的学生名单、组织复试工作、培训复试老师等工作。
2.复试小组
按照学科点的设置成立复试小组,不同学科成立对应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直博生申请者报考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在内不少于3人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复试小组要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领导小组采用集中培训的方式对复试老师进行培训,内容包括:复试表格的填写、面试的主要内容及要求、复试内容的记录等。
3.监督和复议
领导小组对复试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如对复试有疑义可直接向徐科老师提出署名的书面报告。
监督举报电话:010-62332159
二、接收专业与规模
我单位接收直博生专业为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拟接收1人、材料科学与工程拟接收2人。
三、申请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取得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
3.有较好的专业基础、研究兴趣浓厚,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较强;
4.在校1-6学期学习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较好,无不及格科目,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四、复试工作办法
1.复试规则
所有申请者均须参加复试,复试成绩为百分制。复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及综合素质。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可优先接收。
2.复试通知
我单位对申请者材料进行网上初审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报名条件者发出复试通知。接到“推免服务系统”复试通知的申请者,须48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受复试通知。
我单位领导小组将及时于我单位网站主页公布复试办法、复试时间、复试内容以及复试名单等,并安排专人接待考生复试咨询。请考生及时登录我单位网站查询(网址:cicst.ustb.edu.cn)。
3.资格审查
我单位对进入复试的考生逐一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提供的材料需与我校研究生院公布的申请材料一致,否则不能参加复试。校外申请者体检报告须于资格审查当天提交,校内申请者体检报告可在10月17日17:00前提交,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4.复试时间和地点安排
复试时间为10月10日(资格审查于同天进行),我单位将根据考生申请情况酌情增加和安排复试次数。请注意及时登录我单位网站查看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5.复试的考核方式
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为外语测试20分+专业综合面试80分。
(1)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于面试中进行,要求考生就老师提出的问题用外语进行回答,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
①专业素质和能力: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情况;科研潜能和素质;创新精神和能力。
②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诚信及道德品质。
五、录取
复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外语测试12分+专业综合面试48分),如外语测试低于12分或专业综合面试低于48分或总分低于60分均不予接收。录取时,按考生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每次复试单独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复试结束后24小时内,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申请者发放待录取通知,请考生及时在网上查看。“待录取通知”有效期为24小时,申请者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
本年度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统一开展对所有拟录取考生的政审等相关工作。
六、其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①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
②在本科学习期间有不及格科目或受到纪律处分;
③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④体检不合格;
⑤政审不合格;
⑥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录取条件者。
七、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科技大学科技楼801
联 系 人:谢晓彤
联系电话:010-62332052
本办法规定内容如与学校规定不符,以学校规定为准。
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201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