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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9-03-19 08:59:16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北京科技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办法》要求,我单位将在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原则基础上,开展2019年度复试录取工作。为严明招生纪律,保障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1. 招生领导小组
中心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落实复试各环节工作,确保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教师秉承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工作规范落实各项工作。
组 长: 徐科
副组长: 孙彦辉
成 员: 尚成嘉、赵爱民、赵征志、武会宾、尹海清
秘 书: 侯超刚
职 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中心的复试工作方案和复试细则;遴选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小组成员,并进行培训;组织复试考试、面试、评卷以及试题安全保密工作;落实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复试程序;组织协调各复试小组复试录音工作;协调处理本培养单位复试工作中出现的争议;负责解释本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结果。
2. 招生复试小组
(1)专业课笔试命题小组
按考试科目组成专业课笔试命题小组,负责考试的命题和阅卷工作。至少应当由两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并且近期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其中一人为组长。小组成员由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人员组成。
命题小组成员所承担的工作及身份应对外保密。小组成员不得对考生进行补习、辅导,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有关的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不得透漏考试内容、阅卷情况及考试结果等内容。命题人员要签订《保密责任书》,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行为均须承担刑事责任。
(2)综合面试小组
按招生学科(专业)组成复试综合面试小组,对考生的专业素质、外语口语及听力、综合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品德以及考生诚信等进行考核。小组由不少于3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人员组成。外语考核在综合面试中进行。
坚持回避原则,有亲属报考的人员不得参加相关的复试工作,命题、面试小组成员组成由中心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二、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学校根据上国家复试线考生情况,我中心各专业实际招生计划(不含少民骨干、退役士兵等专项计划)调整如下:

招生专业
简章拟招计划
现拟招生计划
已录取推免生
拟招统考计划
080200机械工程
2
2
0
2
080400仪器科学与工程
1
1
0
1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17
18
2
16
080600冶金工程
8
8
0
8
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
1
1
0
0871Z1物流工程
2
2
1
1
085201机械工程
3
3
0
3
085203仪器仪表工程
2
2
0
2
085204材料工程
23
25
0
25
085205冶金工程
11
14
0
14
085211计算机技术
3
5
1
4

各专业招生计划后期如有调整,将在中心网站上另行通知。
三、复试资格
1. 第一志愿全日制学术型专业考生初试成绩要求
序号
招生专业
初试成绩
基本要求
招生人数
(不含专项计划)
推免生
人数
复试比例
复试人数
是否接受调剂
1
机械工程
270(39,59)
2
0
150%
3
2
材料科学与工程
270(39,59)
18
2
137%
22
3
冶金工程
260(35,53)
8
0
150%
12
4
物流工程
270(39,59)
2
1
200%
2
5
仪器科学与技术
270(39,59)
1
0
200%
2
2. 第一志愿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考生初试成绩要求
序号
招生专业
初试成绩
基本要求
招生人数
(不含专项计划)
推免生
人数
复试比例
复试人数
是否接受调剂
1
机械工程
270(39,59)
3
0
133%
4
2
材料工程
270(39,59)
25
0
132%
33
3
冶金工程
260(35,53)
14
0
150%
21
4
计算机技术
270(39,59)
5
1
150%
6
5
仪器仪表工程
270(39,59)
2
0
150%
3
3. 第一志愿单独考试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初试成绩要求
初试总成绩不低于20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20分。
4. 调剂说明
部分学科(专业)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调剂申请(见下表)。
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中心将通过该系统通知考生是否同意参加复试。我中心首次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3月20日(以国家调剂服务系统开放时间为准),开放时间不低于12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在调剂系统开放12小时后才会向调剂考生发复试通知,接到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8小时内予以确认,否则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
我中心不接收少民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考生,不接收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及全日制定向就业的调剂考生。
序号
招生专业
初试成绩
基本要求
拟接收调剂复试人数
其他学术要求
1
080200机械工程
320(39,59)
3
2
080400仪器科学与技术
320(39,59)
2
3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320(39,59)
4
4
080600冶金工程
260(35,53)
11
5
0871Z1物流工程
320(39,59)
2
6
085201机械工程
320(39,59)
2
7
085203仪器仪表工程
320(39,59)
3
8
085204材料工程
320(39,59)
8
9
085205冶金工程
300(35,53)
18
10
085211计算机技术
320(39,59)
3
四、复试程序
1. 复试信息确认及缴费
考生提交复试确认后,点击复试缴费按钮网上缴纳复试费100元/人;如参加校内统一体检的还须选择“校内体检”,并点击体检缴费按钮网上缴纳体检费120元/人,缴费平台支持支付宝、微信和银联卡在线支付。复试费和体检费缴纳成功后,可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和体检表。
在我校其他培养单位复试过的考生,调剂到我中心复试时须另行网上缴纳复试费100元/人,在本中心内调剂复试的考生无须二次缴纳复试费。
网上已缴费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或体检的,复试费和体检费不予退还。
2. 复试资格审查
3月25日下午14:30-17:00,我中心集中受理复试考生的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工作,考生报到时须提交的材料请登录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北京科技大学2019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注意事项》。享受国家政策加分的考生须提前到校研招办核验相关加分证明材料。
报到地点
相关专业
科技楼801
本培养单位招收的所有专业考生
3. 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1)专业水平考核
笔试时间、地点
相关专业
2019年3月25日(周一)17:30-20:30
具体地点将于报到当天公布
冶金工程
2019年3月25日(周一)18:20-21:20
具体地点将于报到当天公布
仪器科学与工程、仪器仪表工程
2019年3月26日(周二)15:30-18:30
具体地点将于报到当天公布
机械工程、物流工程
2019年3月26日(周二)17:30-20:30
具体地点将于报到当天公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技术
2019年3月28日(周四)15:30-18:30
具体地点将于报到当天公布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工程
(2)综合素质及外语水平考核
时间为3月27、28日,具体时间地点将于报到当天公布。
4. 复试内容及形式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500分,其中专业水平考核满分200分,综合素质考核满分250分,外语水平考核满分为50分。
(1)专业水平考核:考核形式为闭卷笔试,由中心统一组织、集中进行,时间3小时。考生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硕士复试通知书参加考试。考试时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和具有文字记录及显示功能的电子产品。考试科目见我校2019年招生专业目录备注。
(2)综合素质考核:考核形式为面试。按专业分组进行,重点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想品德、举止和礼仪等。
(3)外语水平考核:考核形式为面试。按专业分组进行,重点考察考生外语的听、说能力以及专业表达能力。
每位考生综合素质面与外语水平测试的合计时间不少于10分钟。
5. 复试体检
本校应届考生体检时间:3月25日 7:30-9:30
其他考生体检时间:3月26日 7:30-9:30
体检地点:北京科技大学校医院
校医院联系电话:保健科010-62332793   
注意事项:体检须空腹
因怀孕、受伤等身体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向校医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经校医院同意后可另行约定时间安排体检。因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校内统一体检的考生,可与校医院保健科联系另行安排体检时间。体检标准由校医院依据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体检结论由北京科技大学校医院确定,体检异议由校医院负责解释。
网上已交费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或体检的,复试费和体检费不予退还。
6.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复试结束后,我中心将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和道德品质。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五、录取工作
1. 各学科(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分数相同时,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都相同时,按照复试专业笔试成绩排序。
2. 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优先录取本专业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
3. 专业水平考核成绩低于12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低于150分、外语水平考核成绩低于30分或缺考、复试总成绩低于300分、同等学力加试低于60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本中心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5. 复试合格拟被我校录取考生如通过国家调剂网调剂至其他学校录取的,在中心拟录取名单公示3日内未放弃其他学校录取资格,我中心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次录取下一个复试合格考生。
六、复试监督与复议
1. 信息公开与监督管理
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各学科或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的成绩(初试、复试)等重要信息,均在北京科技大学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及本中心网站上公布。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综合面试过程采取全程录像录音;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对我中心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考生复议
复试录取期间,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受理实名的书面复议申请,反应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在7个工作日内答复考生。
3. 监督举报
在学校纪委的指导下,由中心党委具体监督复试工作:接受投诉和举报,发现并处理问题,监督有异议结果的复议并通知异议提出人。
中心监督投诉电话:010-62332052。
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监督投诉电话:010-62332484;
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监督投诉邮箱:yzb@ustb.edu.cn
七、联系咨询:
地 点:科技楼801
电 话:010-62332052
传 真:010-62332047
网 址:http://cicst.ustb.edu.cn/
联系人:侯老师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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